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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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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事务,政协相关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对台事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议案处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稳定、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建设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关心下一代工作;扫黑除恶(禁毒)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动植物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交通、统计、审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消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三资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村级财务代理和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村容镇貌、农房管理(建房审批)、土地开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医疗保障等工作。

(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新型城镇化项目的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和申报工作;做好涉及新型城镇化项目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负责指导新型城镇化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及规划意见以及投融资等前期工作;配合做好新型城镇化项目的融资、债券发行等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相关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全方位宣传展示建设成果;负责做好拆迁群众临时过渡房管理、督查及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负责本镇范围内其他特色产业的发展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南安镇设下列两个事业单位:

南安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含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编制),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精准扶贫工作站与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综合设置,其他不变。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农林水、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教卫生、财政等服务职责。

南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股级)。主要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南安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中段南安镇人民政府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18609,传真:0797-8718609

五、负责人信息

镇长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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