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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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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城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大余县委、县政府的正确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镇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镇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具体牵头负责,党委委员具体抓的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镇政府制定下发了《新城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各分管领导、到各办公室、到主办人员,层层负责;

2、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与镇长办公会将法治建设作为固定议题予以研究,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镇法治建设工作。年初,新城镇依据2021年度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制量化评分指标体系,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2021年度新城镇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党组织及支部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3、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我镇以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法律法规,并要求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二)强化规范决策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大余县新城镇党委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各类合同、协议、告知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核20余份。实行司法所负责人列席镇长办公会议机制,实现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常态参与和监督。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上级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2021年,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

3、规范落实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1年,公文类文件主动公开16件,公文类文件备案率100%。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等环节,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强化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严格执法

1、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整合组建新城镇综合执法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依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行政执法现场全程音像记录等工作;建立重大执法案件内审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程序。主动加强与县相关执法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2、严格落实执法审核机制有效通过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决定备案等日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的执法监督。切实落实听证会工作,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杜绝执法不严、裁量失当等问题的发生,增强执法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公信力。充实法制审核力量,设置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范围。2021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2件,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次。

3、健全行政案件研判机制针对所有涉及经济、土地各类案件,坚持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司法所、政府法律顾问讨论研究,会商最优化解方案,出具答辩意见或法律建议。2021年,对于涉及拆违等较为复杂的行政案件,积极邀请县司法局相关股室的领导以及相关领域的法律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对于涉及宅基地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等上级部门汇报情况,争取得到工作指导。2021年,新城镇发生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一审3件,二审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强化基层治理,积极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更新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助推普法责任制的实际运用。镇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社会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司法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精准普法。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开群、“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店孜里村播报》、《王屋岭村播报》等媒体平台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为加强村(居)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采用新欣艺术团“送法下法”活动、《新城发布》、《店孜里村播报》、《王屋岭村播报》等媒体平台,在各村(居)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法律专栏,向村(居)群众、青少年宣传适用的法律常识。定期到村(居)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广大群众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角有效延伸至每个村(居)。全镇各村(居)普法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点,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及时公布各种法律服务信息。各村(居)普通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和群众的无缝对接。2021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李福生调解工作室共接待咨询200余件,调处矛盾纠纷110件,调解成功109件,调解成功率99%。各村(居)调委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4件,调解成功134件,调解成功率93%。

4、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律八进”为载体,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按照“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建设成为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截至目前,我镇水南村已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他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正在积极申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方面有差距。

2、各村(居)在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方面有差距,未与法律顾问形成良性互动,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

3、依申请公开率较低,距“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尚有差距。

4、“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方面尚有差距。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大余县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镇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与镇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年初召开全镇2021年度“四个责任制”工作推进大会,将法治建设责任制与其他责任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工作监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年中督导和总结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履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学习。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和参加资格考试。坚持干部学法制度,继续丰富干部学法的形式,创新学习方法,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行政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学习。

2、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权力清单,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3、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新城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新一轮普法规划实施,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故事巡讲等形式多样的全民法治宣传活动,培育新城特色法治文化,有效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让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根植人心。

4、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切实运用好政府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等方面专业优势和参谋作用。尤其是对政府合同类文件、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合同开展专业指导,防范法律风险。

5、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入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整合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网格化管理、调委会等资源力量,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6、不断拓展法治惠民工程。积极开展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结合征地拆迁,认真解决农民在土地流转、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社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成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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