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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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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工作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的日常工作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应急管理、审计、文秘、信息、调研、保密、档案、督查督办、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信访、调解、禁毒、反邪教工作;负责治保调解队伍建设,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协助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组成:

任:廖家铭

副主任:赖雪平、肖玉梅、许良福、赖良福

党群服务中心:莫海强(党政办负责人)、陈文涛(党建办负责人)、蔡忠乾(党政办干事)、陈秋芳(组织干事)、彭羚(纪检干事)、彭艳华(纪检干事)、陈文涛(组织干事)、刘琳(组织干事)、林雨(宣传干事)、温婷(宣传干事)、谢慧文(统战干事)、叶榕菲(文化干事)、肖玉华(妇联干事)

员:谢欣鑫、刘志坚、周思甜、胡吕、张云、严如玉等

(二)经济发展局

1.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本镇经济的运行分析;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区内工业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商贸服务、乡村振兴、旅游开发、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做好需前置审批的新办企业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做好新城工业园企业服务工作;协调交通、能源、通讯等部门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相关的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组成:

长:郭建平

负责人:彭友寿

员:刘浩鹏、叶友平、刘小平、周庭斌、曹人琼、刘福生、刘源清、周求晓、李胜光、赖旸、吴至路、郑勇、蔡玉林、王建生、龚伟华、刘敏、谢开明

(三)农业农村局

1.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改革流转、经济合作社管理、农业开发、生态移民、村庄整治、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生态建设、清洁家园、绿化美化等工作;负责管理全镇农业生产及农技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负责林地管理和山场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组成:

长:董太义

负责人:刘艳芳

农业技术工作:周求晓、曹人琼

果业工作:廖发生

水利水保工作:刘洪波、廖聪

林业工作:高华生、蓝辉

农机工作:曹人琼、曾开胜

动物检疫工作:罗允强、蓝光平

员:刘春生、李孝俊、李志平、陈子健、何善华、刘秋生、周佩濂、李朝芳、江荣超、王春发、刘继平、吴宝伟、傅旻、谢欣鑫、李映波、廖致婷、肖银娣

(四)财政局

1.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面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和执行财政管理方面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参与镇经济决策,拟定和执行镇财政分配政策,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镇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对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査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负责扶贫领域政策奖补、综合直补等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负责推行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负责监管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及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负责实施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承担村、镇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村账镇代管,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实行分村记账、算账、存档;承担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资金管理职责,牵头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督查等工作;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工作,协调筹措各类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调控和监督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组成:

长:董太义

负责人:赖毓璆

员:温慧玲、涂桂莲、刘玉、周欢

(五)规划建设局

1.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和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土地资源管理、房产管理(含农房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人民防空等工作;组织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审核工作;负责现场勘探,房屋设计图纸审查;负责辖区内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按规定收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办理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开展农房改造、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和“两违”整治工作;协调与规划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组成:

长:郭建平

负责人:陈北华

自然资源所:刘浩鹏、陈瑞财

员:叶友平、刘小平、李胜光、刘源清、刘福生、蔡慧娟、朱涛、黎翔

(六)社会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站、乡村振兴办)

1.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科技、技术创新、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体育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管理;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低保、五保救助、殡改、婚姻、行政区划及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政府法制普法宣传、村民自治、村委员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开发、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民族宗教、残联老龄等工作;负责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负责落实征兵、民兵预备役、社区管理、新居民管理服务等方面相关政策;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组成:

长:廖家铭

副局长:许良福、刘鑫、李秀兰、王宁

乡村振兴办:徐慧、徐佳欣、朱兴发

退役军人服务站:蔡明慧

民政、残联工作:李怡、陈美燕、廖小媛、曾珍、董聪

卫生健康工作:邓萍萍、肖银娣

文化广播电视工作:江荣超、龚丹丹

社会保障工作:廖致婷

医疗保障工作:郭慧宇

乡村旅游工作:龚丹丹

公路交通工作:邓秋雨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

1.工作职责:承接县下放的所有行政执法权限负责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治理、査处乱占滥用土地、违章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等执法管理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组成:

局长:伍人俊

负责人:叶友平

员:刘小平、刘继平、吴宝伟、何善华、廖发生、曹人琼、刘洪波、高华生、叶赣南、蓝辉、蓝光平、罗允强、曾开胜、龚伟华、周庭斌等

(八)行政审批局

1.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承办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备案、其他及其他审批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及时衔接上级下放、取消事项;负责动态管理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和优化服务事项流程,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统一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长:刘秋生

负责人:刘昭麟

成员:陈思文、珍、廖小媛、张娟、戴荣、董聪、廖致婷、蔡慧娟、郭慧宇、周求晓、吴玉娟、曾开胜、肖银娣、傅丽芳等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城镇新城大道596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1

电话:0797-8786222

五、负责人信息

党委书记:袁雪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浩

党委副书记:廖家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赖雪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肖玉梅

党委委员、副镇长:董太义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许良福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赖良福

副镇长:刘鑫

副镇长:郭建平

副镇长:李秀兰

人大副主席:王宁

行政审批局局长:刘秋生

行政执法局局长:伍人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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