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斗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樟斗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d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大余县樟斗镇人民政府一楼,电话:0797-8750010,邮编:3415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樟斗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樟斗镇政务公开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通过“大余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樟斗镇”栏目可查阅我镇公开的政务信息,可通过拨打樟斗镇办公室热线等方式,向我镇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榴城镇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发布各类信息1359条。
二是通过宣传栏进行信息公开情况。镇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布了包括镇级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及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策奖宣传、民生实事等信息,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和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是公开信息情况: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0条、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4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4条,应急管理信息50余条,重点领域信息1200余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有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人事职能、政府公告公示、部门工作动态等,尤其重点转载上级部门涉及“六稳六保”政策方案等信息,扩大了“六稳六保”政策的知晓面,提高了政策的宣传效果。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乡镇之窗等其他网络途径公开信息共计1359条,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樟斗镇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樟斗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等有关要求,明确各板块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发布,不断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实行信息的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的动态立改废,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根据要求调整信息的立改废、有废止的及时删除,保证每条已发布的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至目前为止,我镇公开的信息未公开、清理过任何规范性文件、规章,也无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持续加大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做到了双提升。同时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在县政务公开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我镇按要求完成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调整;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二是新媒体管理,认真做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以及舆论引导能力;三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进镇村级平台建设应用,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群众满意率。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建设。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樟斗镇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2.建立联动机制。各站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密切配合,依法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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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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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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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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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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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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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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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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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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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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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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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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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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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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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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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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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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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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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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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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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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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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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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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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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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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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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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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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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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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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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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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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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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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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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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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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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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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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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的质量和发布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农村群众更喜欢传统直观的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点击、利用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1、提升信息质量。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有针对性的做到“五公开”,对和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公开的数量,提升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新《条例》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水平,对照条例,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做到“应公尽公”。
3、寻找自身差距。以每季度市、县督查为契机,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借鉴其他区、县优秀乡镇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差距,不断完善自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樟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