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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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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樟斗镇委员会樟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大余县委、大余县人民政府:

2022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大余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大余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大余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镇202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领导统筹调度,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同安排、共部署,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政法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党政领导购买法律必备书籍,在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2)》等法治理论和法律书籍常态化研究、调度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全面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站所、各村(居)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人员配备和保障进步一充实了司法所工作力量,司法所在原先配备了1名司法所长、1名司法辅助人员和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新招聘1名司法辅助人员,人员达到5人。规范司法所建设,镇里统一调配办公场所,县司法局争取财政给予了5万元的改建资金,对原来老旧、建设不规范的司法所进行调整,在原供销社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确保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司法服务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改善。三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不超越制定机关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前,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在本级政府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上报备案;从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上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形。

(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学习。镇党委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了专题学习,利用每周学习例会组织全体镇机关干部多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增强对法治理念的重要认识,培养每位干部的法治素养,养成利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推进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二是践行依法行政理念,优化发展环境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在实施前进行调查评估,今年已完成2个风险评估案例。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没有行政诉讼案件需要出庭应诉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设立了镇级行政复议代办点,方便群众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提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1名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初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多次组织开展尾矿库溃坝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摸排、三对一等工作动员辖区村民疫苗接种和全面核酸检测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镇村均聘请了江西理公律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落实《大余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大余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在重要事项、重要合同、重要文件的实施和制定中充分发挥顾问作用,对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积极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重要信访案件。四是接受各方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结率达100%。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好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关,依照19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公示公开今年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违规违法行为也没有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

(三)强化业务学习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养,组织执法大队队员认真学习《江西省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2022年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关于建立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等行政执法重要规范文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运转。认真执行关于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期”制度、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备案制度,行政执法处罚做到“轻微不罚、轻微不罚”。二是强化学习培养。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证申领工作,2022年以来完成执法证换证1人,新办执法监督证2人,新办执法证17人,通过率达百分之百。

)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助推中心工作。一是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2022年大余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镇机关各站所及相关分管领导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等重点时间节点深入学校、厂矿企业及村(居)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开展2022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法治宣传法治副校长到中小学学校上好法治教育课,全年利用乡村夜话、集镇逢圩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0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二是普法与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先后开展生态环保、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安全生产等专项整顿,通过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广大企业主、个体私营业主和群众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提升对交通、安全等法律敬畏和尊法守法意识以打造平安樟斗为目标,结合社会治安形势,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围绕校园周边环境、矿区整治,净化了社会环境。

)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我镇排查出矛盾纠纷31件,均已调处到位,无重大聚集群体上访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学习贯彻《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矛盾纠纷村(居)每天一排查,镇一周一上报、一月一研判调处制度,立足抓早、抓小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不放过”,即稳控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非正常上访的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二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对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了力量,镇政府继续聘请了2名老退休村书记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跟踪重要矛盾纠纷化解,深入村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一些时间较长、案情较复杂、跨区域矛盾纠纷进行了有效化解,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截至目前,我镇202119件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22完成人民调解案件24其中标准案件17件、口头协议调处案件7件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丰富法治文化活动一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围绕“八”普法,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法治文化阵地打造,继续完善矿山小镇30余米的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矿山小镇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法治示范与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相得益彰、相互融合,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群众心中。二是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樟斗镇大力培养镇村干部为“法律明白人”骨干,不断充实力量,引导参与各类法治实践活动。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开展乡村夜话,讲解党的方针政策,带头开展法治进乡村宣讲,全面细致宣传讲解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宪法、民法典、森林防火、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反有组织犯罪、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所工作职责等宣传书籍和资料4000余份,提升了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薄弱环节,全民学法的意识还不够浓厚,普法宣传力度依旧不够。

2.部分法治建设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致使工作成效不明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提升。

3.法治建设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覆盖面还不够全面,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委书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联席会、每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学习例会学法制度,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带头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委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召开党政联席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2022年在去年基础上新增了1名司法辅助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增强多次调度指导法治文化广场(长廊)、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能带头学法、参加法律考试,全镇科级领导干部均参加并通过了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镇政府镇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镇政府镇长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江西理公律所律师为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审查和指导服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建设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保障工作经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多次调度指导保障支持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法治宣传栏建设确保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内容、形式更加丰富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根据大余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规范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发挥其在乡村法治建设的作用。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机制渠道,逐步凝聚成人人参与、人人尊法守法的法治风尚。

中共樟斗镇委员会          樟斗镇人民政府    

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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