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但是,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风险还没有完全消除,有的还在集中暴露,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虽然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平台期,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还会出现反弹。”
今年以来,多起矿山事故暴露出违法分包转包等突出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介绍,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针对矿山安全生产主要修改完善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在原来规定的爆破、吊装等作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大幅度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就是要对违法行为真正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让生产经营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