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监管检查 > 质量监督

防患于未“燃”,市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访问量: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起燃气事故教训,有效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范“百日行动”,全面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7月26日至8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派出三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对基层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现场教学。


此次现场检查以充装单位、检验机构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排查整治,清查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和“黑气瓶”。对发现的部分充装站内气瓶未按要求分区存放,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填写不全、不规范,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系统等仪器不在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未严格按照质量保证手册体系运行等问题,督导组责令企业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通过此次现场监督检查及后续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加强辖区内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拧紧燃气“安全阀”,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全力筑牢燃气安全新防线。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坚决的态度和强硬手段,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