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全县广大群众: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质量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赣建保〔2024〕5 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我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决定开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质量问题专项排查,现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内容
全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建设质量问题及整改进展情况问题。
二、内容要求
反映的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真实有效,要说明线索来源。
三、反映问题方式
1. 电话反映:大余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设立反映问题电话8733553,工作日期间提供服务。
2. 互联网邮箱反映:群众可登录互联网通过邮箱(3543855674@qq.com)进行举报。
3. 来访反映:群众可直接到大余县住房安置保障服务中心反映问题。
对反映问题的群众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群众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