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大余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大余县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编制草案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总工会是主管工会工作的县委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必要性。
2.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3.建设职能。工会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4.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职能。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总工会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加强政治引领,夯实职工思想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围绕中心重点,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单位本级。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 (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收入预算总额为34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4万元,其他收入280万元,上年结转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增加3.22%,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提标;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3.25%,原因是因全县在职人员工资提标,导致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总额增长;上年结转较上年减少62.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支出预算总额为34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减0.46%,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5.6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8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25.73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2.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及办公经费的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了6.2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上缴基数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8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25.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8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县总工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县总工会机关运行费预算54.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9万元,减少13.81%。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344.3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县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8.4万元,同比下降0.6%。具体为:公务接待费8.4万元,比下降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部门预算未做安排。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反映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除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