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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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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目录

一、第一部分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主要任务

3、部门基本设置

二、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第四部分相关名词解释

五、第五部分附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等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余县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余办字〔2011〕77号),大余县房地产管理局内设八个职能科,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和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和房地产预警机制。(二)负责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规范开发企业经营活动,制定房地产开发规划和计划,配合发改、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制定和下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商品房棚户区(危旧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规划计划;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三)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培育管理房地产转让、租赁、典当、拍卖、置换、置业担保、继承、赠与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中介等管理。(四)负责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拆迁、房地产中介评估、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核准、备案登记、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各项统计工作和指导房地产企业(机构)协会工作。(五)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拆迁、物业、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房地产有关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六)负责全县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和县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摸底及申租家庭的复核、审核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廉租房、城镇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县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全县范围内房屋拆迁货币基准价格;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八)依照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负责全县国有土地范围内各类管理房地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负责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登记备案。(九)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负责落实租房政策。(十)负责全县国有土地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管理;负责监督、指导、落实对鉴定危房的改造工作。(十一)负责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服务许可的核发;组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交验和住宅小区物业等级评定工作;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备案,指导督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活动;负责住宅共同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和制定物业收费办法。(十二)负责全县廉租住房的经营和维修养护管理。(十三)负责全县房屋白蚁的预防管理和灭治的组织实施及科普宣传。(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室内装饰装修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审定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设计企业的资质等级,并发放施工、设计许可证,制定审查预决算,监督检查施工工艺和质量,加强室内装饰市场管理,组织行业培训,搞好行业信息服务等工作。(十五)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房地产市场执法,严厉打击开发商违规承诺“买一送一”、“二房变三房”等诱导业主购房后违法搭建;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囤积房源,同一楼栋号不同户型未同期推出销售;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开展房地产中介定期检查,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做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融资,强化棚户区改造保障工作,确保全面完成656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开展“物业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物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人才住房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县委确定的建设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精准脱贫工作,以干部的“真扶贫”帮助贫困户“真脱贫”。继续做好房管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开展“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大余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人员37个,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个,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8个;离休人员1个,退休人员22个,其他人员10个。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房产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05.15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3.5%,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晋升调资。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05.15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房产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05.15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3.5%,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晋升调资。其中:
按支出预算情况划分:基本支出505.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县房产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05.15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3.5%,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晋升调资。其中:
按支出预算情况划分:基本支出505.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4万元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未做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运行费预算217.08万元与上年一致,因工作需要,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未做采购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9年部门无购置车辆计划。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部门预算中1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226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公务招待费10万元,减少原因是正常接待经费缩减;公务购置及运行0元,主要原因是无车辆及车辆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0元,未做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8张表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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