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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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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

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政府颁发的各项决议情况;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紧扣县委“1356”工作总思路,紧抓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改作风、提效率”,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智慧、活力、幸福新大余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单位本级(含5个派出机构)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包括行政人员47人、全部补助事业单位人员5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12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46.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96万元,罚没收入成本性支出13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6.9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1)基本支出804.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4万元;

2)项目支出41.9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1.9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51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大余县纪委监察局三公经费预算30.96万元,具体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5.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1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6万元。

大余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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