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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政协提案第4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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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现状

为加速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本文件涉及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国机智骏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其配套产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打造低碳城市形象,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我县举全县之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先后制定了《大余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2)、《大余县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建立健全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体系,积极推动租车平台建设,加速推进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汽车配套产业,全力打造从整车到“三电”关键零部件较完整的产业链发展,确保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圆满完成。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为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工信、县发改、县财政、县公安、县交通、县文广新旅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的大余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并紧紧围绕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分解了任务目标,明确了相关责任,形成整个推广工作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良性工作局面。

(二)大力宣传,营造推广应用氛围。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中,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在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公共领域加强推广示范,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行政服务中心、公务大楼和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平台投放广告;另一方面通过借用人流集中的县体育广场、牡丹亭公园等地设立临时新能源车汽车销售点及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广大市民进行集中宣传,解读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进一步优化了我县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社会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情。

(三)强化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由县工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旅投公司等部门单位抽调科室骨干人员组成县机关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督导小组,分别对全县78个单位(含乡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进行督导,并对督导情况及时下发通报。建立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每周报问题、每月评先后、每季下通报的工作机制,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势头不减、激情不退,确保推广任务圆满完成。

(四)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发展。为主动策应市“两城两谷两带”产业发展战略,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我县迅速建立对接机制,出台了《大余县汽车配套产业发展专项优惠政策》等文件,并起草了《大余县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文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将新城工业园定位为汽车配套产业园,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的生产企业,大力开展与国机智骏赣州基地、凯马汽车赣州份公司、江西中电汽车等企业的定向招商,延伸产业链条,完善产业基础,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以双首位产业推动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

(五)积极推进项目落地见效。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积极跟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旅投公司和大余县岭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运营管理等磋商事宜,加快推进岭南汽车租赁公司2020年底完成130台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的落地速度。截至目前,已出台《大余县岭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已完成99辆购车任务,力争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年推广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开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性、优越性的宣传,加强购买优惠政策的宣传,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确保各项政策直达群众,使广大群众对新能源汽车有进一步的了解,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宽松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公交车、公务用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积极探索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措施,在国家、省、市政策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政策措施,争取尽快配套出台相关政策。

(三)加大督查推广力度。加强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估,实行每周进度通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纳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定期通报各单位完成推广任务情况,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指导任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督导问责,确保按期完成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大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01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大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10 19日印发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政协提案号码:2020年第47

提案人姓名

陈英

通讯地址

县公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18179702021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标题

关于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建议

办理单位

县工信局

通讯地址

大余县公务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

8722038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请在相应的反馈栏内打“√”

提案人签名:

2020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人将意见表寄办理单位一份,县政协提案委一份,县政府督查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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