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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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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徐俊华谢铭龙                                                   余城管提字202310


分类:B

关于县政协十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许醇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逐渐成为大众消费产品私家车拥有量年年增长,停车难、乱停车已经成了当前影响城区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造成城市交通拥堵,针对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甚至有“僵尸车”现象;公共停车位太少;临街车位被店铺占位经营;小区车库、车位严重不足等现象,县城管局和县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该问题:

一、针对我县公共停车位上所存在的“僵尸车”,临街车位被店铺占位经营等问题,县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县公安交管大队制定县城区“僵尸车”整治方案,对临街店铺、游动摊贩占用公共车位经营和“僵尸车”现象进行常态化整治。

二、公共停车位太少,县城管局将积极协调各单位,对县城内可利用的土地合理规划公共停车场,目前已完成对大余县龙山路生态停车场建设,正在实施新余村村部对面停车场建设,谋划宝平苑小区售楼中心前土地硬化用于公共停车场事宜,尽全力解决我县停车难问题。

三、推进停车服务收费市场化,目前我县发投公司正在实施的大余县智慧停车项目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建设一个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对大余县城内城市路内、路外停车资源的动态管理和调度,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诱导、停车收费功能,实现停车统一管理。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根据项目年度推进计划,预计2023年9月开始设备安装并同步建设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2024年2月进行设备试运行。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强化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对城区违法停车保持常态化治理,对不按顺序停放、压盲道线等违章车辆下达“温馨告知单”,提醒其违章行为。二是完善城市停车政策,构筑一个严格管理的停车市场,让价格杠杆发挥作用,提高“僵尸车”的停车成本,从而削减“僵尸车”的停车需求。三是需要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对于未经许可放置在公共空间的“僵尸车”予以坚决排除。

五、制定相关管理政策。依法查处擅自设置停车障碍物、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一是采取与公民的征信系统建设相关联的政策,借鉴税费、违章记录罚款等处理方式,将“僵尸车”的信息与公民的征信系统建设相关联,作为公民诚信管理的重要依据。将“僵尸车”车主纳入征信记录,督促车主及时采取报废措施。二是列入车驾管监管系统。需要完善车辆从登记注册到报废的全链条管理,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车辆被随意遗弃路边的现象将车主所有车辆信息合并管理,严格限制对名下存在报废车的人员进行新车等的注册管理。三是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现行《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条文中未能细化的部分,制定“僵尸车”强制处理条款,使“僵尸车”能得到更好的处理。

六、改进车辆报废管理。一是完善车辆报废流程。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如实行上门服务,现场报废等最大限度为车主报废车辆提供便利。二是建立车辆报废奖惩机制。提高报废车的价格,鼓励弃用的老旧机动车按程序报废,调动车主依法报废车辆的积极性。三是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投资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拉动整个行业改造升级,提升产业附加值,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报废机动车收购价值回归,进一步盘活“僵尸车”回收链。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今后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城市管理得更好。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大余县公安局

                     2023718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政协提案号:十五届次会议16

承办单位(盖章)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具体承办人姓名

刘凌杰

联系电话

15970850699

关于解决我县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委员姓名

许醇志

联系电话

13870793368

委员单位及职务

提案委员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由委员填写)

序号

  

评价格次(选一项打“√”)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2

办理沟通情况

3

办理答复时间

4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5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其他意见建议:

提案委员签名:

2023      

注:此表一式份,请提案委员在收到答复件后十天内将意见表寄承办单位、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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