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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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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1月14日工作提示,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恢复常态化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返余人员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 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落地检”。

二、重点岗位风险人员按照《关于落实赣州市<3号通告>做好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风险岗位重点人员“一天一检”、“一周两检”核酸检测频次。

三、全县机关办公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旅游景 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经 营单位要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学生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进入学校要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原医疗机构对应学校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每周2次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五、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设置。

1.普通居民按需免费采样、重点人员按要求应检尽检。

2.原则上根据《关于建立县城区15分钟采样圈的通知》(余新防指办字[2022]184号)在县城设置县人民医院采样点、南安镇卫生院采样点、工业园瑞泰药业采样点、行政服务中心采样点、街心花园采样点、牡丹亭广场采样点、安康广场采样点、尚水龙城采样点,在各乡镇的乡镇卫生院设置常态化采样点(乡镇卫生院采样点不能满足需求时在圩镇人口较多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增加常态化采样点)。

3.采样点工作时间。单位内部采样点(即县人民医院采样点、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工业园瑞泰药业采样点、行政服务中心采样点)按行政工作时间面向群众采样;常态化采样点(即街心花园采样点、牡丹亭广场采样点、安康广场采样点、尚水龙城采样点和乡镇新增常态化采样点)按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7:00-19:30面向群众采样。


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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