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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印发《关于修订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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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修订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增加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内容,鼓励各地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申请环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材料等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可不再索要有关证明。

    《通知》调整了初审及公示程序,明确将初审程序调整为入户调查后提出初审意见,将公示程序调整为提出初审意见后公示。《通知》还规范了社会救助长期公布的表述,将原来“低保、特困长期公示”的表述改为“低保、特困长期公布”,与国家文件表述保持一致。

    《通知》的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强化了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提高了社会救助政策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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