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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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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持有我县户籍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智力或精神一、二、三级,肢体一、二级,视力一级)、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或户口。
3.因特殊原因无法电子授权的,应填写《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4.家庭困难佐证材料。
三、申请方式:
窗口申请(线下申请)和网络自助申请(线上申请)两种方式。
1.窗口申请(线下申请):
申请人或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携所需提供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民政办事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2.网络自助申请(线上申请):
通过“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小程序线上自主申请,在“赣服通”小程序搜索“社会救助申请”即可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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