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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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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生活困境,可申请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
2.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因学(在境内接受普通高中、中专、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因病等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可申请给予支出型临时救助。
3.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为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或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因病、因残、因学等重大刚性支出超过上年度我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应倍数,造成家庭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给予特别救助。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救助对象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包括家庭成员)及申请人账号复印件。
3.因特殊原因无法电子授权的,应填写《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4.家庭困难佐证资料:身患疾病的,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医疗收费票据复印件;因事故造成困难的,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管理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提供子女学籍,学费收据等相关证明。
三、申请方式:
窗口申请(线下申请)和网络自助申请(线上申请)两种方式。
1.窗口申请(线下申请):
申请人或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携所需提供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民政办事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2.网络自助申请(线上申请):
通过“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小程序线上自主申请,在“赣服通”小程序搜索“社会救助申请”即可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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