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大余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赣民字〔2025〕12号)、《赣州市民政局赣州市商务局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民字〔2025〕25号)等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工作进度,确保改造专业化,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现决定公开征集大余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或适老化产品销售(具体清单见附件)的企业,申请线上商家的企业应具备线上销售能力,在大余县辖区范围内具备安装、改造、销售、售后服务能力,同时具备完成适老化改造的线下服务保障能力,销售的产品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或商家编码,能够提供产品讲解展示、现场交易及退换货服务,能协调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服务。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愿意与省级线上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核销等工作。
(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收支账目清晰,具有独立对公账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存管理等经营能力,能按要求建立并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核验、核查,并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五)承诺按照补贴活动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完成发票开具、商品发货等流程,并留存签购单、发票、发货单(销售单)、物流单(发货凭证)、送货照片等相关凭证;能够按照核销和审计的要求,及时提供、上传相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六)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能提供厂家出具的产品唯一市场指导价、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七)承诺活动期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活动宣传资料,公示活动相关程序和规则要求,辅导消费者参与活动;承诺公开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能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物流配送单位等相关参与人员说明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活动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
(八)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积极配合政府有关单位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核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若出现补贴资金申请不符合活动条件的情况,承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无条件配合退回相关补贴资金,并协调处理相关消费纠纷及消费者合理售后服务要求
二、报名资料
(一)参与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法人、企业简介,以及线下各服务网点地址等。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盖企业公章。
(三)参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等。
(四)参与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从事适老化改造或无障碍改造案例。
(五)参与企业专项活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渠道、物流配送方案、售后方案、风险防控方案(如防范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举措)。
(六)参与企业参照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推荐清单,提供产品及改造类服务的信息(含产品名称、图片、参数、报价、单位等)
三、职责与义务
(一)如实提供参加活动的线下服务网点信息。如实在《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推荐清单》中选择可销售的产品,不得出现选择却无法销售的情形。
(二)在微信“江西养老”小程序居家适老化改造专区,填报有关信息,并参照《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推荐清单》,同步上传产品及所提供的改造类服务信息,鼓励结合群众需求,推出多种服务套餐。
(三)做好适老化改造的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鼓励参与企业在改造工作中叠加让利支持。
(四)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适老化改造工作,组织安排货源,加快改造进度,确保所有列入支持范围的老年人及家庭于10月30日前完成适老化改造。
(五)配合政府部门对适老化改造过程进行监督、验收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同、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改造施工图片等。
(六)坚持诚信经营,对提供的适老化项目商品质量、服务品质负责,经营中不得采用“先涨价后折扣”、以非活动产品代替活动产品、对不同消费者群体购买同一产品收取不同价格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企业要负责所有的产品售后问题,做好售后服务。严禁出现刷单套现、联合骗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依规处置。
四、产品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开展适老化改造或购买居家适老化产品的,政府补贴产品最终成交价或改造服务合同价的30%,每件产品及每子类改造服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同一房屋本年度内只可享受一次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服务,每人同一子类产品享受补贴件数不超过2件,每人本年度内累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最终成交价格指商品售价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自愿申报,即日起至2025年6月5日将相关申报材料交大余县民政局二楼养老服务股(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27号),邮箱:dyxmzjylg@126.com,电话:0797-8711639。
(二)评审。根据参与企业申报条件,大余县民政局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形成《大余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参与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大余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