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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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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余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大余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委党校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大余县委党校为中共大余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优秀中青年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工作;配合组织、人事、统战部门对学员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理论,加强学员的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党性修养、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咨询提供服务,发挥智库作用。参与县委关于县委党校(大余行政学校、大余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开展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大余县委党校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即中共大余县委党校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1人,事业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9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9

第二部分 大余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余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大余县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3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1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5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39.4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大余县委党校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3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1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万元。项目支出16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66万元;其中:干部教育85.66万元,培训支出7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57.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3.71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大余县委党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5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0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其中:干部教育35万元,培训支出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大余县委党校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大余县委党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1.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4万元,增长3.0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大余县委党校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用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党校项目情况说明

1、主体班培训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2)立项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党校中心工作,制定学习计划。

3)实施主体:中共大余县委党校

4)实施方案:全年开办8个或8个以上主体班,共计划培训超过1500人次。

5)实施周期: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认真落实好《大余县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完成全县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的培训、轮训等工作,确保1: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宣传;2:开展教学工作,确保完成全县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的培训、轮训工作。全年培训人次至少1500人,至少完成8个主体班培训,培训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全年培训经费控制在45万元内,绩效目标和指标具体见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1》。

2、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2022年党校日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完成一年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图书资料购置、校园建设维护和教师进修等工作以及全县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的培训、轮训等工作,确保我县其他中心工作顺利完成。

2)立项依据:2022年财政预算批复。

3实施主体:中共大余县委党校

4)实施方案:此经费确保2022年党校日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完成一年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图书资料购置、校园建设维护和教师进修等工作以及全县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的培训、轮训等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全年完成至少8个主体班培训,100%完成一年的培训任务和县中心工作,使培训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提升党校教学和科研水平,增强干部培训质量和科研资政能力,促进党校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绩效目标和指标具体见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2》。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委党校“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业务。

公务接待费2.0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计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干部教育支出:反映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行、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二) 培训支出: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余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1)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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