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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余县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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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共青团大余县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团大余县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大余县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青团大余县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我委主要职为: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

2.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活动,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促进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领导青年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和学生联合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少年的侨联和纽带作用,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团大余县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团县委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小计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人,行政在职人数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大余县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十一张附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大余县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共青团大余县委收入预算总额为7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2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共青团大余县委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7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68.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66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共青团大余县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般公共服务支出40.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6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33.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共青团大余县委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共青团大余县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5.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58万元,上升189%,主要原因为:机关工作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业务费

1)项目概述:团县委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有序开展团县委日常工作。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余县委

4)实施方案:根据实际需要支出。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团县委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五四”青年节活动经费

项目概述: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庆祝建团一百周年,同时继承和发扬好“五四”精神,激发我县青年干部新活力,展现新时代青年新风貌。

立项依据:贯彻落实好县委“一条主线、五个基地、六个主要目标”的工作总思路和建设更高层次实力活力美丽幸福大余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实施主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余县委

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全县“两红两优”评选活动暨“五四”奖章颁奖仪式,二是举办“学百年青运史 做新时代青年”青运史知识竞赛。

实施周期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4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预计开展两次以上活动次数。

质量指标:活动举办成功率≥90%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展现新时代青年新风貌。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0%

3.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青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概述:完善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促使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堪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重任的有生力量。

立项依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实施主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余县委

实施方案:一是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积极创新,形成发展新动力。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活动。二是增进不同青年群体、民族、地区的交流融合。发挥团组织优势,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

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规划活动次数≥20次

质量指标:事业发展规划成功率≥80%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让更多的青少年认可共青团工作

满意度指标:青少年满意度≥80%

4.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2)立项依据:确保共青团业务职能实现。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余县委

4)实施方案:以重大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成人节宣誓仪式、清明祭扫、五四朗诵会、入团入队宣誓、建队日最美少年表彰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青少年对党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巩固扩大文明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者活动,助力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联合开展创业培训和咨询,助力青年就业,开展禁毒防艾、宪法宣传、未保法宣传等活动,积极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严肃团的组织生活,规范入团仪式教育,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光荣感;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开展党建带团建活动,搭建平台开展联谊活动,开展共青团改革等业务会议,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1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开展基层团建活动次数≥30次。

质量指标:活动举办成功率≥80%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共青团大余县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量与往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车辆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团县委未购置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两红两优: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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