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养老、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安置等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全县养老、工伤保险业务和被征地农民安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数据核算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有关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对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的综合受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县养老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统筹项目、费率调整、待遇支付的标准和政策;组织全县养老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发放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负责对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安置经费的管理和基金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和经费预决算及其方案的编制、汇总和上报;负责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的上解和运营管理和结算,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经费缺口的预测和执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警制度。负责全县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情况数据稽核及内控检查的组织实施、指导、汇总、上报;负责清理和协调税务部门回收企业欠缴的养老和工伤保险费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信息共享部门的协调、查询、沟通和数据比对应用;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共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秘书股、基金财务股、稽核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被征地农民安置股、社会化服务股、综合业务股。编制人数小计3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小计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4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046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56.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24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3.91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5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3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046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56.5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9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66.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2.2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6.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7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9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9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6.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44万元;其他支出1019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84.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24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3.9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61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4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3万元;项目支出380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50.23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8.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16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68.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无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单位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发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2)立项依据
《大余县失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余府发【2009】19号
3)实施主体
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根据已缴纳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的申请及时足额发放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补贴。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6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享受人数=1819人。
质量指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覆盖面=100%。
时效指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满意度指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群众满意度≥99%。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3.0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该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八)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