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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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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组建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县人防工程保障中心)。整合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土地及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县建筑技术推广站等单位及相关职能,组建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加挂县人防工程保障中心牌子,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县人防工程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人民防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事项的服务工作。负责建筑新技术(新产品)评估、认证、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服务。负责城镇燃气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编制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库、重大城建项目建设信息、工程设备材料价格信息。负责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解建筑工程争议纠纷。负责全县城建档案、房地产档案收集、保管及利用服务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内设机构2个编制人数小计39,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9人。实有人数小计2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7离休人数小计1,退休人数小计1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十一张附表)

第三部分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8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8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5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5.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8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66.4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6.47万元,增长10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取消部分收费后弥补单位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取消部分收费后弥补单位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余府字【2017】371号文件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专业任务。

   5)实施周期:2022.1-2022.12

   6)年度预算安排:12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专业任务。

数量指标:业务数量:200个

质量指标:业务完成率≥95%

可持续影响:重点业务覆盖率≥80%

群众满意度:满意

2.日常运行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日常运行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及预算批复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保证正常工作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5)实施周期:2022.1-2022.12

   6)年度预算安排:89.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保证正常工作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数量指标: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次数:50次

质量目标:建筑技术培训合格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燃气安全事故下降率≥95%

可持续影响力:群众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大幅度提高

群众满意度:满意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2.33元,比上年增加了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是2021年新组建的二级预算单位,部分人员由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至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是2021年新组建的二级预算单位。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余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镇发展【36】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2-03-03城镇发展2022年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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