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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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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市管理与监察工作,城区洗车场(点)的设置,建筑余土、渣土调运、流散物体运输的监察与管理。(2)负责利用中心城区影响城市市容的构筑物(简易临时设施)、公共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及城市空间等设置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志性设施设置的审查和监督管理。(3)负责协同市政工程管理养护股对城区建筑工地占道围墙作业,城区道路占用开挖的审批、办证和管理。(4)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临时性占道摊点的规划设置和变更及许可证发放、对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场、区、摊、亭、点进行审批。(5)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占道农贸市场、夜市、摊区;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单位庭院环境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协同环保部门对城区油烟、污水排放及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区街道、公共场地、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在住宅小区内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监督与管理。(7)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8)负责制止在城区街道、公共场地焚烧冥纸、送葬抛洒纸钱等祭奠物品,乐队道班在社区内吹打念经,送葬车队沿途燃放鞭炮等扰乱社会秩序的封建迷信活动。(9)负责协助黄龙镇、浮江乡规划区域、圩镇、公共场地、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建物或其他设施的,在住宅小区内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以及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圩镇道路、损坏道路、桥涵排遭水设施、路灯及在规划区内抢种卉苗木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业的处罚。(10)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协助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查处浮江、黄龙、城区内建设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己的土地权属范围内(含空间范围)搭建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在住宅小区内违反规划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住房、车库等)和其他设施的行为。(11)指导乡镇城管业务工作。(12)承办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立5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城南中队、城北中队、拆违中队、机动中队。

编制人数小计41,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小计88,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9,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9,临聘人员55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

第二部分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83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预算资金安排及人员调整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777.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预算资金安排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83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预算资金安排及人员调整经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7.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77.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709.6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费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2022年单位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情况说明

1.两违整治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以问题为导向,对违法建筑、防盗网进行全区域,无死角排查,重点查处主次干道、住宅小区、老旧社区的乱搭乱建及外挑式防盗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尾巴。

2)立项依据:依据财政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开展对县城区主次干道、住宅小区、老旧社区的乱搭乱建及外挑式防盗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整治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违法建筑拆除面积数(平方米)≧300平方米。

    质量指标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率≧100%

    时效指标查处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整治工作经费21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违法建筑建设降低率90%

生态效益指标环境保护率92%

可持续影响指标:群众违法意识下降率95%

    满意度指标群众生活满意度98%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3.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该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城乡社区支出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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