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城区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的规划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综合协调;负责各乡镇城镇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
(三)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亮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五)编制城区路灯布局规划、灯型、建设;编制城市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利用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及城市空间等设置;负责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准性设施设置的审查、审批、办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城区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
(七)负责对城区各类宣传、展销、咨询等临时占道活动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公用设施开挖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洗车场(点)的设置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
(八)指导和监督城区内地下和空中管线的铺设、架设工作。
(九)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规划、建设和指挥调度。
(十)指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集、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二)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本系统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主城区内已取得规划许可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建行为进行立案审查,并将案卷线索移交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对主城区违章建筑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拆除;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主城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由县城管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及处置。
(十五)划入城镇排水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全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负责中心城区排水管理、城市黑臭水整治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局单位本级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编制人数小计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小计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人,行政在职人数4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627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58.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0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11.81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356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69.9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627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58.1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22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4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4671.58万元,对企业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75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75.59万元,其他支出2396.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6.0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15.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3万元;资本性支出1467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86.2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50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11.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9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7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15.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970.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88.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城乡社区支出48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8.1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8.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3万元,下降7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大余县城市管理局项目情况说明(单位本级)
1.市政零星维修项目
1)项目概述:对县城区人行道、道路、排水(管)沟、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城区市政设施良好。
2)立项依据:余府字[2014]176号文件批复、2019年《关于增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维修基金的请示》的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对县城区人行道、道路、排水(管)沟、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城区市政设施良好。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市政零星维修面积-大余县城。
质量指标:工程完成合规率≥95%。
时效指标:工程完成及时率≥98%。
成本指标:工程投资额≤280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2.钨都广场管理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广场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加强对广场主要设施管理,防止被盗损失。
2)立项依据:余府办抄字[2007]226号文件批复。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对广场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加强对广场主要设施管理,防止被盗损失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管理面积-钨都广场。
质量指标:物业管理合格率≥98%。
时效指标:物业管理及时率≥99%。
成本指标:管理经费≤8.5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
3.草花种植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城区主要节点草花培育、种植、养护。
2)立项依据:按照2019年度《关于将草花种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的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对城区主要节点草花培育、种植、养护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控制种植次数≤5次。
质量指标:草花种植验收合格率≥90%。
时效指标:工程按期完成率≤12月。
成本指标:工程投资额≤750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
4.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员及坐席员外包项目
1)项目概述: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员及坐席员服务外包,通过外包服务人员收集采集上报城市管理问题,让中心城区更加干净整治,有序宜居。
2)立项依据:按照2018年度《关于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员及坐席员服务外包的请示》的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员及坐席员服务外包工作,收集采集员高效上报、迅速解决城市管理问题,让县城区更加干净整治,有序宜居。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64.7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采集员按要求采集城市管理问题;受理员、派遣员及时受理、派遣案件≥20000件。
质量指标:案件处理合格率≥98%。
时效指标:案件处理及时率≥97%。
成本指标:外包经费成本≤164.75万元。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7%。
5.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1)项目概述:背街小巷清扫到位,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城区和圩镇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建立垃圾收运系统和稳定的保洁队伍,保障全县环境卫生保洁正常运转,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
2)立项依据:余府字[2018]253号、余字[2018]54号文件批复。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大余县城及背街小巷清扫、清运工作,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无积存;城区和圩镇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建立垃圾收运系统和稳定的保洁队伍,保障全县环境卫生保洁正常运转,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835.5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道路清扫面积≥110000平方米。
质量指标:清扫清运质量≥96%。
时效指标:清扫清运及时率≥96%。
成本指标:清扫清运费用≤4835.55万元。
生态效益指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95%。
可持续影响指标:人居生活环境提升率≥96%。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7%。
6.智慧城管运行支撑网络链接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智慧城管运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立项依据:按照2019年度《关于智慧城管运行支撑网络链接等设备采购的请示》的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保障智慧城管运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3.3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设备租赁数≥100个。
质量指标:系统维护合格率≥96%。
时效指标:系统维护及时率≥96%。
成本指标:网络链路费用;设备维护费用≤43.38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7.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纵深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2)立项依据:按照2020年度《关于拨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的请示》的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1.3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次数≥24次。
质量指标:城市环境问题处置率≥93%。
时效指标:整治工作时间-12个月。
成本指标:整治工作经费≤8.33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
8.北门、桥头农贸市场监控系统租赁费项目
1)项目概述:北门、桥头农贸市场设置监控系统,提高农贸市场的管理及安全防控能力,创建平安、和谐、文明市场。
2)立项依据:按照余府字[2018]263号文件批复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北门、桥头农贸市场监控系统,有效提高农贸市场的管理及安全防控能力,创建平安、和谐、文明市场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市场监控系统数量≥2个。
质量指标:区域监控覆盖率≥95%。
时效指标:区域监控时长24小时/天。
成本指标:市场监控系统租赁费≤3.6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6%。
9.南安府古商城管理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南安府古商城进行安全生产和日常维护管理,全年安全生产。
2)立项依据:按照余府字[2015]328号文件批复
3)实施主体: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开展对南安府古商城进行安全生产和日常维护管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南安府古商城店铺数量≥60个。
质量指标:日常维护工作合格率≥95%。
时效指标: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率≥95%。
成本指标:经费控制额度≤15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7%。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3.2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该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行政运行:反映本单位对城市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反映本单位工程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