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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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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执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和亮化工作等标准;负责提供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和亮化工程等技术服务;负责执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的工作计划;负责对环卫、市政等服务外包第三方公司的技术考核,规范第三方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设4科室,分别是环卫组、路灯园林组、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市场管理组

编制人数小计50,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8,自收自支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42,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2,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0,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数小计65,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95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0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2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4.42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95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0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2.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2万元,资本性支出6.77万元。项目支出158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4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2.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3万元资本性支出6.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92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0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4.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7.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2万元,资本性支出6.77万元。项目支出55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2.8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费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0辆。

2022年单位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垃圾处理,优化生活环境。

2)立项依据:依据财政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开展对垃圾处理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59.1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维护数≧1套。

    质量指标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达标率90%

    时效指标垃圾处理及时率92%

    成本指标垃圾处理工作经费159.12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生活满意度95%

2.园林绿化维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县城区园林绿化维护工作

2)立项依据:依据2022年《关于将2021年新增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的请示》的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开展县城区园林绿化维护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52.9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园林绿化维护面积≧240000平方千米。

    质量指标园林绿化达标率98%

    时效指标园林绿化维护及时率98%

    成本指标园林绿化维护成本152.95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生活满意度96%

3.路灯电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建设,日常维修维护,确保美化亮化。

2)立项依据:依据财政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开展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建设,日常维修维护,确保美化亮化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大余县路灯用电量≦320000度/月。

    质量指标日常维护工作合格率90%

    时效指标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率92%

    成本指标路灯电费控制额度385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生活满意度95%

4.路灯维护材料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建设,日常维修维护,确保美化亮化。

2)立项依据:依据财政审核意见。

3)实施主体: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开展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建设,日常维修维护,确保美化亮化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大余县路灯数量≧9200个。

    质量指标日常维护工作合格率93%

    时效指标日常维护工作及时率92%

    成本指标路灯维护材料费10万元

    满意度指标群众生活满意度93%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4.2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该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反映本单位工程项目支出。


    附件1.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余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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