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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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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大余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履行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制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制定全县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负责组织土地出让的前期策划,制定规划条件。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变更、收购、收回、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建立和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制度负责资产核算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六)负责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审批审查报批报备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许可、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统筹协调安排全县城乡各项建设,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规划实施计划。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统筹全县村庄规划管理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规划统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城乡规划行业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利用。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编制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国家市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单位)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98人,其中在职人员9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7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遗属补助4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746.2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317.19万元,较2018年增加0.61万元,增长0.1%;本年收入合计3429.07万元,较2018年增加1445.97万元,增长72.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增多,业务量增加,干部队伍更大,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29.0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746.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36.7万元,较2018年增加1054.21万元,增长53.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增多,业务量增加,干部队伍更大,支出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709.56万元,较2018年增加392.37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年末结转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36.69万元,占37.43%;项目支出1900.01万元,占62.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65.72 万元,决算数为30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数104.94万元,决算数为7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6%,主要原因是:指标结余未下达,资金结余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31.44万元,决算数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主要原因是:指标结余未下达,资金结余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189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城区社区支出列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12692.42万元,决算数为98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项目支出结余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36.92万元,决算数为4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6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0.4万元,较2018年增加260.34万元,增长5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能增多,业务量增加,干部队伍更大,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5.93万元,较2018年减少14.3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4万元,较2018年减少193.64万元,下降94.4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18.92万元,较2018年增加18.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空调等资本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为4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14万元,下降24.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决算数为3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5%,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3万元,下降7.03%。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7次,共接待人次2869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发生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0.86万元,下降52.6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收回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万元,降低80.97%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开支且指标结余未下达,资金结余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3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86%。

组织对大余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86%。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总体目标得到了落实,实现了此项目的有效实施,完成了宅基地地籍测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21.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运行良好,保障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大余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余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余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1整体支出评价评分表(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 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表、整体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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