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樟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樟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大余县樟斗镇人民政府是大余县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相济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包括:独立编制机构6个,分别为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计生机关、民政机关、农业机关、文化机关。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1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607.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41.41万元,2018年度收入总计3895.55万元,较2018年减少1288.3万元,下降33.07%;本年收入合计1565.84万元,2018年收入合计2842.26,较2018年减少1276.42万元,增长下降44.9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其它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51.78万元,占92.72%;其他收入114.05万元,占7.2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607.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72.14万元,2018年为2854.14,较2018年减少982万元,下降34.41%,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735.11万元,2018年为1041.41,较2018年减少306.3万元,下降29.41%。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89.96万元,占42.2%;项目支出1082.17万元,占5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5.43万元,决算数为157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49万元,决算数为33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8万元,决算数为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2万元,决算数为9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9万元,决算数为6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72万元,决算数为75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3万元,决算数为21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4万元,决算数为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万元,决算数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31.50万元,2018年为259.73万元,较2018年减少28.23万元,增长(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04万元,2018年为125.02万元,较2018年减少78.98万元,下降63.17%,主要原因是: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2.26万元,2018年为209.79万元,较2018年增加182.47万元,增长86.98%,主要原因是: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5万元,决算数为2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2万元,决算数为 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8年为12.77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55万元,增长12.1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3万元,决算数为1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8为17.03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5万元,下降20.5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次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135.3万元减少89.26万元,降低65.9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
九、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樟斗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樟斗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数27人,包括行政人员21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其他遗嘱补助人员7人。
(二)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1、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 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党委、人大、政府、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县财政局年初批复樟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83.21万元,年度预算调整0万元,合计383.21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383.21万元;完成支出383.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年底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万元、项目结余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 0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见下表:
樟斗镇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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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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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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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1 |
1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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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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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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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1 |
1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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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与执行的差异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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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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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原因主要是:(具体文字说明) |
(一)基本支出
2019年樟斗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3.2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42万元,城乡社区建设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5万元。2019年樟斗镇“三公”经费预算27.85万元,同比下降%。具体为:公务接待费14.32万元,同比上升12.12%,主要原因是:中心工作有所增加故招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0万元,同比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3万元。同比下降20.3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精减费用。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等情况。
2.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及分析。
3.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及执行进度情况及分析。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评价得分及等级标准。
从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来看,我单位在2019年绩效评价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评分,得分80.5分。能合理、合规的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也合乎规范,绩效达到预期。
(二)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
由于我单位是乡镇级单位,服务对象比较稳定,工作内容基本没有什么变化,因此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中期规划等事项我单位无特殊须要说明的变化,每年亦能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部门的预算收入主要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及其他收入;预算支出资金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我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能做到各司其职,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各项资金管理也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及上级要求,无不合理违规之处。我们执行的是行政衙为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人情大于法的情况。资金管控严格,对于资金的收入、支出有主管和分管领导审核 批准,也不存在不合理开支。
我单位近年来预算控制一直在合理范围内,建立了长效运行机制有效管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存在问题: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与全年指标对比情况来看,存在预算子项调剂现象。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怀,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 《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加强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大余县樟斗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