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水利

全县水利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按照县安委会和省水利厅及市水利局的统一部署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及省水利厅及市水利局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围绕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健全完善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各股室要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风险研判,强化督导检查,落实领导责任,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夯实基层基础。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股室要全面排查整治职责范围内水利行业的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内安全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监管责任看得见、摸得着。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股室要督促水利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规定、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告知和确认、现场带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当起本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严格落实“十个一次”工作、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告知和确认、现场带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

4.重点检查39座小二型以上水库“五个”责任人公示牌,77座农村水电站“双主体”责任人公示牌及山塘“四个”责任人公示牌是否未及时更新或设立,有问题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更新及设立公示牌。

(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县安委会及市水利局的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是水利设施安全和水利工程建设。

1.水利设施安全。主要检查各类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水工建筑物、机电设施、闸门启闭设备、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情况,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预防冬季灾害性天气和防火灾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和设施设备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等风险隐患,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窒息、中毒等事故。

2.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静电、防煤气中毒等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重点整治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严防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

3.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具体见《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监督安函〔2022〕56号)]贯彻落实情况,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整治隐患长期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对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各股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突出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是否有盲点、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等,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再部署、再强化。水利局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印发问题清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组织领导。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把检查和整改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岗位和人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要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大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各股室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内容和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并及时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重大安全风险要落实包保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果断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股室要以在建水利工程、小水库、小水电站、病险水库等水利工程,以及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区和工程为重点,领导干部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用好联合惩戒“黑名单”、挂牌督办、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请各督导小组2023年52日起每月2日前提交督导检查工作报告含隐患清单至县水利局防监股邮箱dyslzljdz@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洪耀文,0797-8715832。

附件:1、水利行业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2、水利行业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3、水利行业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活动告知书

      4、督导检查工作报告含隐患清单

      5、全县水利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小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