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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关注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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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市环督整改办字〔2023〕3号)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大岩板家居有限公司:1.生产废水经简易沉淀后直排章水河,形成污染带,且水量较大,呈乳白色,化学需氧量监测数据为 21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生产车间管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粉尘弥漫,废水横流;3.无环评手续。

二、整改情况

1.对循环沉淀池外排口进行封闭,并对沉淀池淤泥进行清理,防止废水外溢;2.加强管理,对生产车间定期进行清扫及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三、验收情况

1.已按整改要求对循环沉淀池外排口进行了封闭,并定期对沉淀池淤泥进行了清理,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溢现象;2.已安排专人专机对厂区内地面粉尘不间断收集,未发现粉尘弥漫现象;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环评豁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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