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市环督整改办字〔2023〕3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大余海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1.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车辆机油随地倾倒,危险废物标识牌空白,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未分类暂存,无转运记录;2.厂区地面存在积尘,原材料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3.喷淋废水未收集,直排厂区外道路。
二、整改情况
1.按规范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完善危废标识牌内容,分类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并建立管理台账;2.按规范要求堆放原材料,并做好扬尘防治措施;3.做好喷淋废水收集工作。
三、验收情况
1.按要求完善危废标识牌的内容,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分类贮存,并建立了管理台账;2.扩建了原材料仓库,将露天原材料转运至仓库内,并定期进行洒水作业;3.将喷淋废水收集用于厂区绿化带灌溉。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