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市环督整改办字〔2023〕3号)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COD浓度虽有提升,但仍存在COD进水浓度低问题,调阅资料发现,2022年9月1日至4日,进水COD日平均浓度均低于40mg/L。
二、整改情况
1.大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降雨期间的排查力度,防止雨水混入污水管道造成进水COD浓度的下降;2.加大企业雨污混接问题排查整治力度,避免雨水误接污水管道的事情发生。
三、验收情况
组织第三方对园区污水管网进行了清淤,防止雨水混入污水管道,指导督促园区涉水企业应收尽收,截止2024年1月,污水处理厂进水端COD浓度日均值维持在100mg/L以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