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市环督整改办字〔2023〕3号)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大余县浮江桥西北50米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经调阅2022年卫星影像资料,发现现场堆放砂石,成为货车停车场,侵占自然保护区,面积约2亩。
二、整改情况
经现场勘查、核实,该点位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现场砂石已清理,为社会车辆临时停放。
三、验收情况
经实地查验,该点位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现已完成堆放砂石清理工作。同时,经核对2020年林地一张图数据,浮江桥西北处50米为非林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