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市环督整改办字〔2023〕3号)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大余县壕塘(二级)水电站:2022年生态流量报表显示该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为58.22%,为不达标电站。经查,2023年一季度达标率为66.67%依然不达标。
二、整改情况
对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加装了蓄电池、设置了定时装置等以保障设备正常供电。
三、验收情况
经查询江西省农村水电站生态泄流省级在线监测平台显示:该电站2023年1-12月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为83.33%,生态流量泄放达标合格(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80%为合格电站)。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共7日。
受理部门:大余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