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基本情况
反映大余县南安镇县城的大余县章源宾馆早上5、6点开始烧锅炉散发异味和粉尘,风机运行噪声扰民。
二、整改情况
1.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5月9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大余县章源宾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月1日前整改到位。该公司在锅炉改造前对烟气、粉尘进行收集,锅炉使用时间从5月8日开始对锅炉的使用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5点至23点调整为8点至22点,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大余县章源宾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向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报送整改方案,6月已购置燃气锅炉及洗衣设备,7月已拆除生物质锅炉并完成燃气锅炉安装。
三、验收情况
原燃烧生物质蒸汽锅炉进行了拆除,安装使用燃气锅炉,解决了原来异味、粉尘、噪声扰民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0日,共10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大余县金莲山路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