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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5060166)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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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基本情况

    反映大余县南安镇县城的大余县章源宾馆早上5、6点开始烧锅炉散发异味和粉尘,风机运行噪声扰民。

二、整改情况

1.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5月9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大余县章源宾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月1日前整改到位。该公司在锅炉改造前对烟气、粉尘进行收集,锅炉使用时间从5月8日开始对锅炉的使用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5点至23点调整为8点至22点,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大余县章源宾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向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报送整改方案,6月已购置燃气锅炉及洗衣设备,7月已拆除生物质锅炉并完成燃气锅炉安装。

三、验收情况

原燃烧生物质蒸汽锅炉进行了拆除,安装使用燃气锅炉,解决了原来异味、粉尘、噪声扰民问题。

     公示时间:2024411日至2024420日,共10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大余县金莲山路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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