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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政府大余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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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政府

大余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项目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大余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南安镇梅山村、新华村、新珠村,池江镇池江村,左拔镇大江村集体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经县政府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文化用地、供水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南安镇梅山村、新华村、新珠村,池江镇池江村,左拔镇大江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面积

经勘测定界及现场调查确认结果确认,本次征收土地面积510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及支付对象

(一)征收土地补偿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

(二)青苗、附着物补偿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委托评估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支付对象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补助费)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方案,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全部支付给农户。

属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户或其他权利人所有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农户或其他权利人。

五、安置政策

本次征收采宅基地、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公告期限

公告限自2023年1月19日起

七、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大余县南安大道

联系人员:刘伟华

联系电话:0797-87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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