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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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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百大超市经营的冰皮蛋糕酸奶味(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冰皮蛋糕酸奶味(糕点);规格型号: 散装称重;生产日期: 2023.08.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 作出行政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如下: 1.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查,该批不合格冰皮蛋糕酸奶味(糕点)来源于赣州市章贡区,我局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

2、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青龙镇万家福超市经营的水煮咸干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水煮咸干花生;规格型号: 4.9kg±10g/;生产日期:2023-04-1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

2. 处以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池江镇熙熙汤包店经营的红糖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红糖馒头;规格型号: 无;生产日期: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 2. 处以罚款: 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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