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3家食品经营户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李红英蔬菜摊经营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小米椒;规格型号: 空;生产日期:2023.11.02。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 2. 罚款。 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被抽样单位: 北门农贸市场钟良风经营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小米椒;规格型号: 空;生产日期: 2023.11.02。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 2. 罚款。 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兰香蔬菜行经营的长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长豆角;规格型号: 空;生产日期: 2023.11.08。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 2. 罚款。 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