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青龙镇万家福超市经营的北京二锅头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京澜北京二锅头酒;规格型号: 2L/瓶;生产日期: 2023.10.1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 作出行政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如下: 1.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查,该批不合格北京二锅头酒采购自大余县鑫源商行,我局已对供货商另案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