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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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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2食品经营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起冰生鲜配送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豇豆;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十八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2、被抽样单位: 大余县全鲜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 泥鳅;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空。(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十八条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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