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1号 |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卢某祥 |
/ |
给予卢某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4/4/18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15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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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9号 |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严某发 |
/ |
给予严某发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4/4/18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15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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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8号 |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卢某焕 |
/ |
给予卢某焕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4/4/18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15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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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0号 |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
游某亮 |
/ |
给予游某亮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4/4/18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15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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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2号 |
指使电焊操作人员卢某祥、游某亮、严某发、卢某焕四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余某满 |
/ |
给予余某满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4/4/18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15日内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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