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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府办字〔2020〕62号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余县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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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余县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5




大余县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实施方案

 

当前,我县水利除害兴利与工程调蓄能力不足矛盾日益突出,水利工程保有量、保障能力不足,防洪保安、农田水利建设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健全 完善全县防洪、灌溉、供水等水利工程体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保障水安全,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等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202092日全县水利改革发展座谈会的决策部署,立足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突出问题导向和实际需求,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原则,掀起水利工程补短板高潮,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水利工程体系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县城堤防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县内主要河流及其重要支流得到清淤疏浚整治,防洪减灾问题较突出的中小河流得到治理,河势基本得到控制;重点病险水闸、山塘得到加固,易发、频发山洪灾害点得到系统治理,防洪保安工程体系不断完善。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毁损淤积堵塞的灌渠得到有效修复。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项目建设,加快城镇水厂管网延伸,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全面谋划推进重大水利项目,为构建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基本现代化水利工程体系打好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防洪达标建设

焦城镇、村庄不设防或设防不足的突出问题,以补齐工程短板为重点,以消除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为关键,健全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全面提升抵御洪患灾害能力。

1.实施河道清淤整治。聚焦河道行洪能力提升,结合城乡环境整治,科学规划、统一组织、有序推进章水及其支流清淤清障工作2020年完成章水及其支流清淤疏浚;加强河湖监管,2020年完成10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工作。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大余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2.完成县城堤防建设。突出解决县城设防不足问题,加大城市防洪圈建设力度,加快县城段防洪工程建设,补齐县城防洪圈缺口。2020年完成大余县县城防洪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大余“一江两岸”公园及防洪堤工程建设。通过综合施策,使大余县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县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3.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突出解决重点乡镇不设防或设防不足问题,以洪涝灾害频繁、威胁较为严重的河段为重点,针对性地推进重点河流沿河人口密集村镇段以及防洪问题突出的乡镇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章水、浮江河、杨梅河等洪水陡涨陡落、沿河人口分布密集的中小河流治理。2020年完成河道治理6.9km2021年完成河道治理19.5km2022完成河道治理25.16km(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投公司;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大余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4.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突出解决重点村庄不设防问题,全面排查山洪灾害风险点并实行“一村一策”“一点一策”防治。加快推进易发、频发山洪灾害地区以及乡村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洪安全区的重点沟道治理,实施樟斗镇樟斗村、新城镇水西村等洪患村镇治理工程,到2022年分期分批实施11个洪患村镇治理项目9处山洪沟治理项目,逐步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辅相成的防治体系推进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县水投公司;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大余生态环境局)

5.推进水库水电站水闸山塘提质增效。突出解决中小型水库设防不足问题,加大对水库、水电站和万方以上山塘的险情排查力度,坚持查出一座加固一座,加快推进水库及电站安全鉴定(评估)和重点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水库大坝及电站安全鉴定(评估),2021年完成峡口水电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022年有序完成8座水库清淤整治工程,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建成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平台,挖掘防洪潜力;加强蓄水调控,发挥水库最大效益,实现“枯水期不枯、汛期不受灾”目标。(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电站业主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二)全力保障农田灌溉

加大农业节水灌溉力度,以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为重点,建成完善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

1.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0年加快推进大余章水中型灌区续建工程,到2022完成3座万亩以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15公里骨干渠道。(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2.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加大小水渠修复改造力度,到2022年完成38km小水渠及末级渠系修复改造;加强日常管护,组织引导当地群众投工投劳兴修水利,使毁损淤积堵塞灌渠,特别是新翻耕农田渠道得到及时修复。(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3.加强水塘山塘新建整治。大力修建小型灌溉备用水源,引 导农户和村级集体开挖小水塘,修建小型山塘,畅通农村水系,做到旱季不旱、水源不枯。到2022年,新建30座供水山塘,并完成191万方以上病险山塘分类整治,对有灌溉功能的,通过除险加固恢复防洪、灌溉效益;无灌溉功能的,通过工程措施降低至安全水位。(实施主体: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4.加快农业产业基地排涝建设。针对易涝蔬菜、花果等农业 产业基地,分类施策,采取开挖排涝沟渠、建设排涝泵站等工程措施,确保农业产业基地不发生大的旱涝灾害。(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大供水 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

1.加强水源保障。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大余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玉里水库工程建设2022年力争多数乡镇实现有稳定水源目标,蓄水工程供水率从47%提高至80%实施主体: 县水利局、县城投公司、县水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大余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2.加快供水管网延伸。采取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等方式,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到2022 年,城市供水管网全面覆盖乡镇;延伸不到的乡镇,依托本地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扩大覆盖面,逐步构建以油罗口水库为主要水源工程,以长距离输水工程等作为连接通道,以引水、提水工程为辅助的区域供水工程体系;有序推进百吨千人以上水厂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县水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3.提升小型农饮工程保障能力。加快农村小型水厂达标建设, 补齐供水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小型供水工程保障水平。2020年, 采取增加新水源或增加塘坝、水池调蓄能力等方式解决小型工程 季节性缺水问题,采取增加净水设施设备等方式改善水质浑浊小型工程。到2021年,对没有过滤、消毒及蓄水三项基本设施且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供水保障能力不足的供水工程全部进行达标建设。(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四)全面谋划重大水利项目

聚焦水资源空间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科 学谋划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着力构建水灾害防御体系完备、水资 源空间配置合理、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有力的基本现代化水利工程 体系。

1.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全面摸清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现状以及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立足高质量发展需求,重点谋划储备流域治理工程,分期分批推进大余县“百里章江幸福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大余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争取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站在全局发展的角度和高度,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规划推进添锦潭水库扩建工程,将添锦潭水库扩建为大(2)型水库。实施主体:县发改委、县水利局、添锦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吉村镇、内良乡、河洞乡)

2.推动重大项目入规开工建设。全力争取更多的水利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和新一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完成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前力争启动大余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玉里水库)、峡口水电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供水山塘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前启动千吨万人以上水厂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项百吨千人水厂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大余县“百里章江幸福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大余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添锦潭水库扩建工程等项目前期研究或开工准备工作。争取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国家试点,推动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好转。(实施主体:县发改委、县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把此项工作纳入本乡镇、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决心抓好水利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抓早抓快、抓细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大余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领导小组要加强部署调度、统筹推进。

(二)强化资金用地保障。要充分利用“接续新一轮振兴发展”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将河道采砂收入用于水利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临时用地和工程占地需求,对水利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

(三)强化市场培育。整合河湖水利设施资源资产,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探索市场化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和运营。对“五小”水利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民间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实施水权交易试点,探索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培育水市场,逐步发挥水价在资源配置节约保护中的杠杆作用。

(四)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每个行政村必须设立2 名以上水管员(河道管理员)公益性岗位;鼓励组建生产生活用水合作组织,通过有偿用水、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形式,加强对农田水利、小微农饮工程、山塘等基础设施以及河道日常管护,实现共治共享。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五)提高政治站位。县水利局要在全面排查梳理本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基础上,完成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销号管理台账编制工作(每年4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和销号管理台账),并报市水利局备核。县政府将水利建设三年行动纳入全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内容,与“六大攻坚战”同步调度;每年组织一次流动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大余县水利建设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2.大余县水利重大项目谋划表

3.大余县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大余县水利建设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年度任务

总投资

(亿元)

资金来源

1

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有序推进章水及其支流清淤清障工作,完成重点河段疏浚长度208.4公里。

2020

完成县管河道清淤整治规划,启动实施章水、浮江河、沙村河、杨梅河等208.4公里河道清淤整治工作,总投资0.81亿元。

0.81

清淤疏浚砂石综合利用收益

2

城市堤防建设工程

建设城市防洪堤4.02公里,通过综合施策,使大余县县城范围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2020

实施大余县县城防洪工程0.52公里,总投资0.15亿元。

2.25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2022

实施大余“一江两岸”公园及防洪堤工程3.5公里,总投资2.1亿元。

3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实施51.56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

2020

实施我县章水、杨梅河、沙村河、龙泉坑河、大龙山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6.9公里,总投资0.44亿元。

3.2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2021

实施我县章水、杨梅河、玉塘水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7.9公里,总投资1.02亿元。

2022

实施我县章水、浮江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5.16公里,总投资1.74亿元。

4

洪患村镇治理工程

实施11个洪患村镇治理项目,逐步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辅相成的防治体系。

2021

实施樟斗镇樟斗村、新城镇水西村、新城镇窑孜前村村、池江镇团结村、池江镇卢屋村等5个洪患村镇治理工程,完成投资0.26亿元。

0.59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2022

实施新城镇京州村、池江镇杨梅村、池江镇兰溪村、青龙镇赤江村、青龙镇同盟村、南安镇东山村等6个洪患村镇治理工程,完成投资0.33亿元。

5

山洪沟治理项目

实施9处山洪沟治理项目,逐步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辅相成的防治体系。

2021

实施樟斗镇杨梅河焦坑段、樟斗镇杨梅河横江段、吉村镇沙村河、新城镇合江河、池江镇杨柳河等5处山洪沟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93亿元。

3.7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2022

对我县吉村镇满埠河、南安镇五里山河、青龙镇漂塘河、新城镇槐花河等4处山洪沟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77亿元

6

水库和山塘整治

完成1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基本建成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平台;完成191座万方以上病险山塘分类整治。

2020

完成峡口水电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及2座水库清淤整治,总投资0.49亿元;完成57座万方以上病险山塘整治,总投资0.29亿元。

1.59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2021

完成3座水库清淤整治,总投资0.06亿元;完成86座万方以上病险山塘整治,总投资0.43亿元。

2022

完成3座水库清淤整治,总投资0.08亿元;完成48座万方以上病险山塘整治,总投资0.24亿元。

7

灌溉设施修复改造

实施1座万亩以上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15公里骨干渠道;完成38公里小水渠及末级渠系修复改造。

2020

完成万亩以上中型灌区规划,完成大余章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骨干渠道5公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改造毁损淤积堵塞的小水渠及末级渠系13公里。总投资0.55亿元。

2.8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2021

完成万亩以上中型灌区规划,完成大余章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骨干渠道5公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改造毁损淤积堵塞的小水渠及末级渠系13公里。总投资0.60亿元。

2022

完成万亩以上中型灌区规划,完成大余章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骨干渠道5公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改造毁损淤积堵塞的小水渠及末级渠系12公里;新建供水山塘30座;总投资1.65亿元。

8

水库水源工程建设

建设大余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玉里水库),实现县城有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目标。

2020

建设大余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供水管网一期工程、取水口一期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投资0.5亿元。

2.1

地方自筹

2021

开工建设玉里水库工程,总投资1.6亿元。

9

城乡供水一体化

新增管网延伸覆盖人口,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达标建设,逐步构建完善区域供水工程体系。

2020

完成“十四五”农村饮水保障规划,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季节性缺水、水质浑浊的小型供水工程能力建设,总投资0.43亿元。

5.39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2021

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全面完成辖区内没有过滤、消毒及蓄水三项基本设施且存在安全隐患,供水保障能力不足的供水工程达标建设,总投资0.43亿元。

2022

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成百吨千人水厂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4.53亿元。

合计

22.43亿元

附件2

大余县水利重大项目谋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介绍及建设内容

总投资(亿元)

1

大余县“百里章江幸福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大余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规划建设大余县“百里章江幸福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大余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包含26个子项目,总投资14.21亿元。

14.21

2

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

争取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包含我县3个水系连通与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5.92亿元。

5.92

3

添锦潭水库扩建工程

站在全局发展的角度和高度规划推进添锦潭水库扩建工程,将添锦潭水库扩建为大(2)型水库后综合利用效益更加显著(不仅集防洪、发电、灌溉于一体,还可增加工业和乡镇供水。其中防洪方面,由添锦潭水库与下游油罗口水库共同进行防洪调度,可使下游大余县城防洪标准由不足二十年一遇提高到五十年一遇;发电方面,增加年发电量5568×104 KWh;灌溉方面,利用发电尾水改善下游农田灌溉用水量,调节下游章水灌区丰枯水流量;供水方面,添锦潭水库得到有效治理,将扭转水库水质污染、水生态环境恶化局面,进一步改善章水下游我县、南康区和赣州市区自来水厂水源水质)

14.0

总投资

34.13亿元


附件3

大余县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余县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韩相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晓慧  县政府副县长

  员:蔡有德  县水利局局长

徐永涛 县政府办主任

廖俊生  县发改委主任

袁雪平  县财政局局长

叶卫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恩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文涛  县林业局局长

杨国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小华  大余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谢光胜  新城镇镇长

    樟斗镇镇长

肖煌福  池江镇镇长

陈云勤  青龙镇镇长

董振华  左拔镇镇长

赖喜军  黄龙镇镇长

赖征宇  南安镇镇长

    浮江乡乡长

何振宇  吉村镇镇长

叶光辉  内良乡乡长

黄照旺  河洞乡乡长

刘小平  民企局局长、县城投公司董事

        陈贤德  县水投公司总经理

陈华斌  县职教中心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有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负责人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委有关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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