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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府办字〔2021〕23号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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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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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也是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新阶段的启航之年。为进一步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改革标准化,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深化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标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指导意见,规范划转事项,理顺政务服务系统机构职能,建立审管互动工作机制,出台《大余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审管互动系统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能力。〔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涉及事项划转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9底前〕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梳理编制全统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代办)清单,明确设定依据、行使层级、实施机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期限等,实现全所有事项标准统一,并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底前〕

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加快完成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改造,按照“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要求,加快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大厅功能布局和服务设施完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咨询导办等服务标识,推行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规范,推动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为办事群体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定制服务。〔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 2021年6底前〕

加快县乡村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政务服务规范化、事项标准化、流程科学化、平台集成化制度体系。组织机构、硬件设施、操作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和专业办事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加快规范梳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事项目录清单及村(居)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事项目录清单全力打造以县行政审批局为主体,乡级便民服务中心为延伸,村级代办点为拓展的级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底前〕

服务便利化,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突破年”活动

(五)开展“六减一增”专项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减时间、减费用”等“六减”工作,非即办件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审批时限压减30%以上。进一步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工作,完成事项审批依据、审批要件、业务流程在网上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进度对外公开可查,切实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底前〕

(六)推进存量房登记“一链办理”改革。通过网上业务整合,重新优化流程,设立“存量房登记一链办理”窗口,统一受理所需材料,并录入系统,相关信息自动推送办理部门,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一链办理”。〔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章江供水有限公司、大余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七)试行“全产业一链办”改革聚焦承接大湾区汽车配件和钨及有色金属新材料“双首位产业”,大胆试行“全产业一链办”改革。积极承接市级下放的涉及全产业链的审批服务事项,并在“赣服通”大余分厅设立“全产业链服务专区”,在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全产业链审批服务专区”。〔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介合一”“多测合一”“多系统合一”等“六多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在“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等系统平台,实现“全程网办”。落实“容缺审批+承诺制”、帮代办机制、首问责任制等,为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落地“保驾护航”。〔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九)全面推行“五办”服务。深化“异地办、容缺办、无证办、一次办、帮代办”等“五办”服务。对接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6月底前,梳理编制并在门户网站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及服务指南。全面推进“无证办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10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实现“无证办理”。聚焦高频政务服务,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年底前实现20件事“一链办”“一次办”。建立帮代办服务机制,编制公布帮代办事项清单,建立“政务帮代中心”及帮办队伍,开辟营商环境和老年服务专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便利化服务。〔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2021年底前〕

平台信息化,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

(十)完成“赣服通”大余分厅4.0建设。加快推进“赣服通大余分厅4.0建设,开设业服务平台、全产业链服务专区、“异地通办”服务专区、“无证办理”政务服务大厅、“数字政务24小时自助区”2.0、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服务专区,新上线本地事项300项以上,同步推出“赣服通”大余分厅微信小程序。9月底前,完成“赣服通大余分厅4.0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9底前〕

(十一)推进统一政务服务APP平台“大智点”建设。建设统一政务服务APP平台“大智点”,将审批信息实现最大程度的共享,通过数据交换共享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协同,丰富服务渠道,实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提高大余、上犹、崇义三县政务服务事项“通办率”,为建设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打下坚实的政务服务基础。〔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十二)推进“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建设。依托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江西政务服务网,进一步提升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功能,年底前,全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完成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均使用“一窗式”平台收、出件,自建业务系统不再收、出件。〔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十三)强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使用。做好中介服务事项录入、机构进驻、资质审核、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中介服务入驻中介超市,确保中介服务应进必进。加强项目监督和平台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金项目做到应进必进,鼓励支持社会性资金项目入驻中介超市选取服务。〔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十四)打造自助服务2.0版。全面梳理我县各部门的自助服务事项,加快汇聚各类自助服务,建设我县统一的多功能自助服务平台,大力推广自助服务设备下沉到镇村两级,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办”。〔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十五)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将评标、开标从现场搬到网上,实现远程在线实时评标和开标,有效隔离投标人之间的串联,避免投标人与专家评委的线下接触,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人为干扰,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6月底前,完成“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建设。〔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渠道多样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十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完善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完成“好差评”系统向乡镇延伸。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建立整改回访满意度测评机制,差评100%纳入整改,定期通报“好差评”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加强“好差评”数据的分析研判,倒逼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底前〕

(十七)畅通热线民声通道。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健全完善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的闭环机制,做好企业和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加大热线对外宣传力度,让“12345,有事找政府”深入人心。〔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十八)建立电话回访机制。对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掌握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办事效率、一次性告知、服务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满意情况,倒逼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服务态度。〔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4底前〕

五、队伍规范化不断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作风建设

(十九)强化政务服务意识。大力倡导“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工作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和群众快办事、办成事。在接待办事企业和群众时做到举止文明、热情礼貌、用语规范,用最好的态度、最优的服务赢得企业和群众“零投诉”“零差评”。〔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二十)推动作风效能提升。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大力整治窗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问题,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的责任追究,将窗口建设成为作风优良、办事规范、群众满意的一流服务窗口。〔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