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大余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6日
大余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大力推进“六个江西”建设,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线,加快建设“五个基地”,实现“六个主要目标”,着力建设更高层次实力活力美丽幸福大余,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大余的新篇章。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用权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法律法规修订、行政权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按照省市要求,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全面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5月底前,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4.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式管理。3月底前,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全面梳理本单位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听证,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透明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5.加强涉及数字经济发展的信息公开。围绕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第一时间做好相关政策的发布解读,集中公开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深入解读数字政府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6.加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打响“余快办”营商环境品牌。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优惠、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及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等营商环境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7.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提升“窗口服务”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8.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质效,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打响“余快办”营商环境品牌,高标准打造“五星级政务服务大厅”,实行通用综合窗口全覆盖。推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升级打造“赣服通”5.0版,推出100件以上“一件事一次办”和“智能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三)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9.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注重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比例。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在线访谈等解读形式。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2023年,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解读率要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
10.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坚持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各类突发事件最新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1.密切关注突发事件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2.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五)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
13.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信息。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碳排放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河湖长制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共领域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4.优化重点领域子栏目设置。优化、细化各领域子栏目设置,结合实际设立重大工程项目、就业创业、房屋土地征收、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子栏目,提升信息发布精准率,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六)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15.着力加强政务公开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新要求,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6.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含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3种)。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把准政策界线,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公开的随意性”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7.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定期核对、通报上网发布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3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8.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模板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9.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管控。通过“数智安全平台”监测功能,实现对我县政府网站和所有政务新媒体的动态监测管理,第一时间转办问题,第一时间通报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0.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大余县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网站运营维护和信息内容保障,杜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首页无法访问、更新不及时、链接不可用,图片不显示、错敏词、隐私泄露等情况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1.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内容,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至少1周更新1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最迟不能超过3个月,执法信息、社会救助等特定工作专栏至少1个月更新1次,其他栏目最迟11个月更新1次。除市政府办同意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外,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一律注销政务新媒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可以通过钨都云APP进行宣传推介。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必须具备在编在岗干部负责、严格实行“三审三校”、每个工作日更新等条件。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县政府办将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2.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3.实质性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大余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立即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个工作日)。及时受理答复社会公众通过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咨询电话、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网络问政等渠道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5日个工作内答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4.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0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向企业、群众述职,展现良好形象和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5.争创“十县百乡”示范县。在深化新城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规范线上、线下专区建设,争取成功创建2023年度“十县百乡”示范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6.召开流动现场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五型”政府建设流动现场会,总结分析一年来全县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成效,大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举措、真抓实干,奋力描绘全面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大余图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县政府办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和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AB岗业务人员,履行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于4月7日前报县政府办(地址:县公务大楼五楼西侧县“五型”办,电话:8711139)备案。各单位分管领导、AB岗业务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人员信息报送备案,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推进不断档。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政务公开每月通报制度,每月下发《政府信息公开月报》,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和网络问政答复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争创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三)强化业务培训。坚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焦点、难点、盲点问题为切入点,将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学习议题。采取向上对接、集中授课、派员跟班、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考核问效。县政府办将联合县大数据中心和县“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每季度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督查,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将督查和考评结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2%。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评估长期落后的单位,将以适当形式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2024年1月底前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在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