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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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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新城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3.2.6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监管方式

检查方式

检查期间

是否涉企检查

1

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木材加工厂、服装加工、电子元件生产

1.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2.有无应急预案

信用监管

现场检查

全年不定期

2

防汛抗旱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低洼水域,山塘水库

1.险坝

2.危桥

3.低洼地段

重点监管

现场检查

汛期、旱期

3

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钨矿、矿石加工厂、制沙厂、建材制造厂

1.违规操作生产

2.督促定期检查装设备

3.是否无证经

4.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重点监管

现场检查

全年不定期

4

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街道和村房屋

1.是否存在损坏村庄和集镇房屋公共设施

2.乱扔垃圾破坏镇貌和环境卫生

重点监管

现场检查

每季度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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