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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教科体局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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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记录环节

记录内容

记录方式

备注

1

行政检查

制定检查方案

检查方案

文字记录

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采取“双随机”方式的,对确定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进行文字记录

必要时对“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文字记录或音像记录

实施检查

现场检查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抽样取证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对检查的关键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必要时对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告知权利义务、现场检查过程等进行音像记录。

文字记录或音像记录

非现场检查制作检查通知书,记录检查依据、检查时间、范围、检查材料报送要求、联系人等。

文字记录

违法行为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送达回证。

对整改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文字记录或音像记录

2

行政处罚

案件来源

案件来源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文字记录

初查

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简易程序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普通程序

制作立案审批表

文字记录

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检查(勘验)笔录、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抽样取证通知书、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委托鉴定书、鉴定意见。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制作调查终结报告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制作听证通知书,在听证七日前送达申请人,并制作送达回证。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应当制作听证报告。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法制审核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进行审核,制作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或者在相关文书中签署审核意见。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制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表(报告)。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作集体讨论笔录。

文字记录

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签批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决定移送司法机关,并制作案件移送函。

文字记录

送达

送达回证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进行音像记录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执行

行政处罚缴款凭证、违法物品监销单等执行凭证。符合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条件的,制作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文书等。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结案归档

结案审批表、结案报告

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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