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备案表
填报单位:樟斗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4年2月19日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期间 |
是否涉企检查 |
1 |
消防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竹筷加工厂 |
1.消防设施是否齐全2.有无应急预案 |
现场检查 |
2024年1月至12月 |
是 |
2 |
防汛抗旱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辖区内水库大坝、河道堤防经营管理主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主体 |
1.险坝2.危桥3.低洼地段 |
现场检查 |
2024年1月至12月 |
否 |
3 |
校园周边九小场所检查 |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七条 |
个体工商户 |
1.安全隐患排查2.信息报告3.宣传教育 |
现场检查 |
2024年1月至12月 |
否 |
4 |
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街道和村房屋 |
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
重点监管 |
现场检查 |
2024年1月至12月 |
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3.《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九条;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5.《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6.《江西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安全生产状况 |
重点监管 |
现场检查 |
2024年1月至12月 |
6 |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个人和单位 |
各种建筑设施 |
重点监管 |
现场检查 |
2024年1月至12月 |
填报人:刘铭政 联系电话:1877970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