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河洞乡关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
有关事项的公示
根据《赣州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大余县河洞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有关事项的公示如下:
1.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机构:大余县河洞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投诉举报受理通信地址:大余县河洞乡河洞村圩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邮编:341508
3.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797-8777303
4.投诉举报来访受理时间: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您也可以向大余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统一受理机构直接投诉举报:
1.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机构:大余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2.投诉举报受理通信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1号大余县司法局 邮编:341500
3.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797-8718901
4.投诉举报来访受理时间: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余县河洞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