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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大余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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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各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世界钨都.大余网”(www.jxd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797-8722833

一、概述

2011年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之年,也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年。我县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及时调整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工信局、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法制办、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均及时调整了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

二是明确分工。我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确定工作任务和职责。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条例》的学习;县政府办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并牵头实施检查、评议、考核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指导,受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档案局作为公众查阅点,受理群众查询,并负责各部门政府信息的备案归档工作;县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各自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早下发了《2011年关于分解下达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以及考评的内容和标准,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每月以政府信息公开月报的形式通报各乡镇、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有力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善了《大余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大余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大余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和保密审查程序等具体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审批“两个集中”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效率,健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了网上并联审批流程,目前,全县154项行政审批事项,除经同意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21项外,其他133项已全部进驻中心,进入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审批。

四是强化培训。我县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县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结合国务院《条例》的实施,采取开办信息公开专职(兼职)人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领导、联络员、信息采集员进行培训,学习《条例》精神和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我县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拓宽了工作思路。

五是抓实宣传。2011年,我县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县电视台、《大余报》、宣传单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络、公开栏(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便民手册、简报、公开查阅室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截止20111231日,已累计上传各类政务信息41526条,主动公开信息通过“世界钨都.大余网”、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行政决策、政府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培训考核制度、工作措施等。各政务公开单位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免予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三种类型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1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均同意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民生政策、治安环境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有待进一步整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五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一、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建立各自发布、集中监督、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强化档案馆等部门查阅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村等基层领域延伸,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并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督办检查、问绩问责、目标考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检查考核制,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健全机构、落实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进行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回复、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012年,我县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从内容、形式和制度上不断深化、创新,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大余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进位赶超。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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