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dy.gov.cn/dyxzf/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县公务大楼五楼,电话:0797-8711139,邮编:3415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优化了政务和营商环境。
(一)做好主动公开。2020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六稳”“六保”、六大攻坚战等主题,围绕疫情防控、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以及“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扶贫等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县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94318条,位列全市第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县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工作。一是公开申请渠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开通了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书面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的申请受理渠道。二是完善处理程序。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指定专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答复情况需报县司法局审核把关,答复时长一般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三是制定答复模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2020年大余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模板》,共包括程序处理文书、实体处理文书等2类18种答复文书,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2020年,我县共受理25起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对接上级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印发了《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余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广泛深入调研,反复研究论证,多方面征求意见,形成了《大余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和《大余县乡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出台了《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余县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乡镇和部门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前,须启动本机关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定是否可以公开。三是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谁建谁管”的原则,坚决防止和克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持续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今年5月,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了一次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各种新媒体应用更加规范实用。
(四)平台建设。一是推动政务信息“村村通”。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将全县审批系统接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事务代办站,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政务服务体系,启动“村村通”工程,将政务外网延伸至全县105个行政村和14个居委会,将所有业务系统和办公用互联网整合到政务外网运行。二是扎实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由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牵头,县经济信息中心、县广电新闻中心等部门协助,常态化抓好政府网站和“大余政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高质量做好内容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构建安全防护体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严防信息泄露、账号被盗、被恶意攻击等事件。三是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市政府办统一部署,我县积极开展网站集约化建设,将县政府门户网站并入市级政府网站。
(五)监督保障。一是定期跟踪督查。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联合县委网信办、县经济信息中心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每月梳理汇总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下发《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二是科学考核。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分值占比为1%。三是开展社会评议。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大余政务”公众号、“两代表一委员”、“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等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对严重违规操作和不当操作的予以责任追究。2020年,我县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2020年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就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梳理、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运营等重点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1 |
30 |
17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4 |
24/0 |
222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3 |
31/0 |
1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51 |
0/42 |
585 |
|
行政强制 |
46 |
9/0 |
24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2/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3 |
27221.3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2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县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较为单一、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等。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市指导意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工作督查,不断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