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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余县委 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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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余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做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大余县连续两年获评“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县”,列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候选地区第一现将大余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强化党委统筹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列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并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落实“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贯彻活动。2022年,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会前学法12,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5次;111日邀请瑞金干部学院袁芳副院长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上专题讲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旗帜为指引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61人次,组织县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宪法宣誓83人次,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75人次。

2.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高效完成法治大余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三个五年“一规划两方案”顶层设计,及时制定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表,逐项明确102项创建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每年定期督察考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3.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要求。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含政策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修改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6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清理结果78件(含部分修改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强化履职尽责担当,推动政府依法履职展现新作为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余快办”营商环境品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审批环节、材料、时限和收费等要素分别压减29.96%14.7%28.7%21.55%。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2022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5012件,及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

2.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制度,严格落实入企扫码“签到”备案登记,大力推进联合监管“综合查一次”。2022开展双随机检查577批次,录入执法案件311件,开展联合检查40次,实现部门覆盖率、平台入驻率、事项覆盖率和结果公示率4100%目标积极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工作机制。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招商承诺,设立惠企政策对象服务专窗。在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涉企纠纷调处中心,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4场,组建“一园四区”公益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强化权力规范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1.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定出台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乡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2,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8万余条,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按期答复17件,及时答复率达100%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全面推行柔性监管执法,积极探索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包容审慎精准执法等试点,制定公布“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379项。2022年,开展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活动947次,“首违不罚”“轻微不罚”867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理行政执法证884件、清理注销75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梳理编印法律法规汇编、工作指引等指导性文件6,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协调指导;在全县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等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行政执法督查有效衔接机制,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

3.科学精准有效监督。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对政府系统的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支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开展司法活动。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满意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到100%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切实提升内部监督实效。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四)强化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乡镇法治文化长廊、(社区)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建设,积极打造红色法治文化“法治夜校”“群众说事室”等新型法治宣传平台,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2022年,池江镇兰溪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城镇水南村成功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及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年度普法工作清单,结合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拓宽微信、抖音、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案例释法说理、解疑释惑。2022年,开展“法律八进”普法宣传32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11.4万余份,推送普法微文、视频190余期,接受现场群众法律咨询3.6万余人次。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三年进一步提升全县11个基层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2022年,南安、樟斗、黄龙、左拔、河洞等司法所落实新的办公用房并全面改造升级,实现了门牌、制度、标识等设置规范,软硬件水平明显提升。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活动,投资80余万元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建成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力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2022年,全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300余人次、法律援助服务221件。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实现在线法律服务和落地法律服务的对接,全县120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法律服务群众评价、回访和投诉受理等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2起。

3.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全过程信访法律服务”新机制,得到了省委政法委、江西日报、法治日报新闻客户端刊登大力推广扎实推进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挂牌成立县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持续优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社会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2年,全县排查发现和预防矛盾纠纷2348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167件,涉及金额达1833.508万元;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其中经调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8件,调撤率达30.77%,取得了“案结事了、定纷止息”的良好效果;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在城区设立“城市快警”驿站,农村“一村(社区)一辅警”实现全覆盖,大余县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稳居省市第一方阵。

二、存在的问题

2022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不足,比如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有差距,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对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在推动提高乡镇、部门之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用力还不均衡。二是法治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不明显等基层法治建设短板问题亟待补齐。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重要执法部门执法流程不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压紧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委中心工作,及时制定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2年召开县委常委会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列为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表等系列重要文件,逐项逐条细化任务清单和工作要求,凝聚示范创建强大合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2年上半年采取现场述法与书面述法相结合方式,实现了9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评议全覆盖。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2022年,党委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17,并严格按规定向市委报备,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是坚持依法执政,支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支持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听取和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22年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结率100%。支持县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包容审慎精准执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带头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四是坚持用人导向,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提拔重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82人次,其中: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6人。完善政法机关干部交流轮岗体制机制,年内实现政法机关交流轮岗26人,进一步优化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配强配齐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提拔重用政法干警33人,支持政法部门招录公安法律专业人才13人,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政法干部队伍。

(二)县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坚持示范带头学法。始终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重大决策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5切实提高了政府领导班子、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精心部署调度。严格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始终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带头部署、重大问题细致研究、重点环节一线协调、重要任务严格督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列为县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主持召开大余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调度,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严格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含政策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修改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6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清理结果78件(含部分修改1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四是精准督查考核。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先后部署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五是精细落实保障。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事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强化行政复议专项经费保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四、2023年度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标,对标对表、补齐短板,主动担当、务实作为,切实抓实抓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为奋力建设更高层次实力活力美丽幸福大余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强研究解决法治大余、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问题,全力以赴推动3+1”规划落实落地。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强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以“督纪联动”为基础,搭建“立体式”法治建设监督架构,建立法治建设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和案件会商研讨制度,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减少监督盲区,形成监督协作合力。

二是抓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推动党政机关普遍建立公职律师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深入推进镇、单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100%全覆盖。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度剖析行政执法过程中重点共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群众投诉举报、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精准执法,对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且依法可不予处罚的行为;全面落实安静生产期、入企“签到”备案登记等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完善“谁执法谁普法”部门联动机制,实现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普法责任主体从“一家独唱”到“百家齐鸣”的大转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大力推进以案释法说理。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双普”教育基地建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注重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城乡建设、群众生活的融入和体现;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形象塑造。

五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实现全覆盖,逐步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服务覆盖城乡村(社区),结合乡镇、村居的工作特色,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工作从有形走向有效。

六是持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推进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分类审理、繁简分流机制,建立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对审理中发现的部门、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瑕疵或相关行政违法行为,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从源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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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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